者则需要这个机构保证自己的尾款追回。所以,在引入监理机制后,业主、监理方、承建商三方形成了一种系统风险最小的均衡机制,真正降低了信息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风险。从微观学的角度论信息工程监理的必要性如上所述。
(二)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建设
监理单位的业务体系包括: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、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、相应的组织机构、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,还应具备一定数量的监理设施。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人员配备应根据单位的经营规模、承担监理的业务范围,以及近期或远期发展规划等,经统筹考虑后加以确定,其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安排应合理。根据“四控三管一协调”监理模式的特点,设置质量监理、进度监理、投资监理和信息管理四个小组,这四个小组在工作上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,共同完成监理工作。专家组是信息工程监理的一个特色,由在项目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,包括软件工程师、网络工程师、信息安全工程师、经济师、会计师,以及合同管理、信息管理、行政管理等人员。他们分别在不同阶段为监理工作提供咨询、指导和建议,并在关键阶段参与论证、评审、验收。技术负责人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监理人员担任,并设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各监理项目的组织、指挥、协调和控制等方面的工作。 上一页 [1] 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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